创意设计学院关于对付海俊同学拟做学业退学处理的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2.09.19
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学业退学管理细则(试行)》第八条的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学业退学:(一)新生第一学年取得的课程学分合计未达到所选课程总学分的三分之一的。(二)老生截至各学年末,其在校期间已取得的学分合计未达到所选课程总学分的二分之一的(重修课程其学分不重复计入所选总学分;课程有缓考情况的,缓考结束后予以计算)。经教务处审查,学院复核,我院2020级学生付海俊(学号:202002010430)已达到学业退学条件,应予以学业退学,特此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6日。
在公示期内,以上同学可向学院提出暂缓退学休学一年的书面申请,并提交书面陈述和相关材料,学院对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由院务办公会议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在公示期内,学生若未提出暂缓退学休学一年的申请,学院将上报学校作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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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设计学院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