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设计学院2022届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作者:发布时间:2022.05.17为了表彰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本科优秀毕业生,激励学生奋勇拼搏,再创佳绩,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具体如下:
一、 评选对象
我院正式注册的202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已达到毕业要求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二、 申请资格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二) 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本专业前20%以内(无挂科前例),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B+以上(包含B+);
(三) 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
(四) 在校期间没有受到过任何处分。
三、 学院评审小组成员
组 长:霍裕达
副组长:杜鹤民 张贵君
成 员:海鹏娇 王文静 邓 威 文雅玉 林泽旋 学生代表
学生代表通过自我推荐、老师推荐两种方式选出,学生党员、院团委、院学生会、班级学生干部优先考虑,参评人员实行回避制原则。
四、 评选办法
(一) 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基础上,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评审小组在认真研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初评确定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官网公示,报学校审批。
(二) 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不超过学院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
五、 工作安排
申请人填写《创意设计学院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并附相关获奖证明材料,于2022年5月20日17:00前提交至创意设计学院楼B1-602办公室文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 其他说明
(一) 请参与评选的毕业生如实填写申请表,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评选资格。
(二)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创意设计学院另行适时通知和解释。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755-23256386
创意设计学院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