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5届第二批本科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5届第二批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毕业生课程认定、学分认定申请
学生系统申报:2025年7月15日17:00之前;
学院系统审核:2025年7月16日12:00之前;
课程、学分认定联系:袁老师,23256064。
(二)学院工作安排
7月17日中午12:00之前学院完成第二批毕业审核,确定毕业结论(毕业或结业),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将以下材料提交到教务部:
1.第二批毕业生、结业生、结换毕学生名单(名单需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模板见附件1)。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模板见附件2)、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以上材料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学院盖章。
3.学院需提交的毕业生的材料包括:《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请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左上角用铅笔标明学生学号)、《深圳技术大学学生毕业申请表》、《深圳技术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两份)。
4.学院需提交的结业生材料包括:《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深圳技术大学学生毕业申请表》。
5. 学院需提交的结换毕学生材料包括:《深圳技术大学学生毕业申请表》、《深圳技术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两份),学生的结业证书原件。
提醒:毕业生、结业生、结换毕学生的入档材料需要分类别、按专业、学号顺序排序整理好上交。
二、毕业生材料整理注意事项
(一)《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深圳技术大学学生毕业申请表》、《深圳技术大学学生学位申请表》“学院意见”栏填写日期为学院召开第二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日期(不晚于2025年7月17日),由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深圳技术大学学生毕业申请表》中“学院意见”须根据学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进行评定(注意:结业生与毕业生评语不一样)。
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院意见填写:“该生符合毕业条件,同意申报”;
结业的学生,学院意见填写:“该生符合结业条件,同意申报”;
结业生不需填写《深圳技术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只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深圳技术大学学生毕业申请表》。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届第二批毕结业学生名单、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名单
2.深圳技术大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模板
教务部
2025年7月2日
- 附件【1. 2025届第二批毕结业学生名单、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名单.xlsx】已下载 次
- 附件【2. 深圳技术大学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模板.doc】已下载 次